各位老表,驾考补考可不是个小事儿,要是不注意,可就白考了。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驾考补考的那些事儿,让你一次搞清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对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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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预约排序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同时符合上述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
申请人应当在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