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如何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支付的,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赔偿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购买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当事人请求被保险人与侵权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当事人请求被保险人与侵权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