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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陈凯楠
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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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的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在起诉后的依职权或者申请,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而采取的限制处分对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保全财产、责令其作出某些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为;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2交通事故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有给付的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的债权有财产给付的内容。2.在紧急情况下,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3.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或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害的人。4.诉讼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5条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小偷、强盗、抢夺者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小偷、强盗、抢夺者与机动车使用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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