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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我名下别人开车肇事怎么办
孟帅帅
起亚
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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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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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时长
21.98年
技师孟帅帅,专业等级金牌技师,从业时间21.98年,累计服务用户4321,好评率4.7,我擅长维修起亚、现代
1车在我名下,别人造成事故怎么办?要看情况:第一,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借款人有驾驶资格,车主没有错,应该完全由借款人承担。只有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责任的情况下,业主才可能承担补充责任,然后向责任人主张权益。如果借款人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车主本人存在违法和过错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在《道路安全法》、《民法》和《民法典》中都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原因造成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机动车使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故障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有未被吊销和过期的驾驶证;2.驾驶证种类符合驾驶车型;3.对方借车时,没有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360(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车祸导致死亡如何赔偿?车祸死亡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和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对被害人亲属的丧葬费,除按抢救待遇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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