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意见。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如果交通事故不严重,就没事。严重的可能造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意见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量刑有哪些较轻的情节?交通肇事罪量刑中有哪些加重情节?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03010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机动车无号牌或者报废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2.交通肇事罪量刑中有哪些较轻的情节?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都有过错,但过错程度不同,犯罪的严重程度也不同。罪轻和罪轻的人适用缓刑,罪重和罪重的人不适用缓刑。2.除了轻微的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被告也应该表现出悔罪。三。交通肇事罪量刑中的加重情节:(1)犯罪情节的标准以伤亡人数为准。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上的,可视为特别恶劣案件。这一标准虽然具体明确,但交通肇事人在事故中造成大量重伤或者一次死亡多人重伤的,按照该规定处理时,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显然量刑过轻,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因此,笔者建议将交通肇事罪情节标准中的伤亡人数修改为:一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同时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特别恶劣案件。这样,条例与1991年12月2日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级标准相衔接、相协调,以体现执法的严肃性。(2)财产损失数额是确定犯罪情节的标准。“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客观上造成的损害或者无法赔偿的数额。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客观危害性是有形的物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