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车伤害谁来承担责任法律分析:公交车伤害由承运人承担责任,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乘客一旦买票乘车,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承运人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公共汽车必须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地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2驾驶证到期如何处罚的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证到期上路行驶将被视为无证驾驶,驾驶证到期上路行驶的行为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交管部门还可以拘留肇事者15天,无证驾驶造成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时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