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车撞住院时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如何结算: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进行全部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因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需要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给予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2被车撞的对方全责医药费。没有法律规定闹事者必须支付医药费。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和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事故发生方是否应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自愿的,谁也不能强迫。所以,在事故发生方不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要及时对受伤方进行治疗,以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医疗费用发生后,的受害方、其他方、保险公司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但根据责任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涉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