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误工费。或者企业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二、交通事故赔偿金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伤残生活补助费,已由工伤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放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伤残的,除上述两项待遇外,还可按规定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四、因交通肇事人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时,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涉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补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状况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有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工伤待遇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紧急情况下,可以去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