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规定(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信息;(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原因分析;(四)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审查程序是怎样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书证,也要经过质证的过程,才能起到事实证明的作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书证规则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1.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性审查:(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具有一定资格的警察出具。(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制作。(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布应遵循特定的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程序是什么:2。交通事故认定的实体审查(1)有证据确认事故责任时,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判断首先要确定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事实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对事实证据要具体分析。(2)在没有证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当事人的行为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交通事故责任。(3)检查事故认定书的条款是否规范,适用的法律规定是否正确、适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事实清楚,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并在记录事故情况后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的,应当强制离开。交通警察对前款规定情形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调解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的工作规范进行。现场调查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对已经勘验、检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