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扣3分,每次记3分:1。驾驶除公路客运汽车以外的客运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2.违反交通信号灯;3.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的最低速度行驶的;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牵引故障车或者事故车的;5.在高速公路上用货车和两轮摩托车载人;6.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违章行驶的;7.禁止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8.按规定禁止超车。9.按照规定是禁止让行的。10.禁止违反规定驾驶拖车。11.车辆发生事故发生故障或停车后,禁止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示标志。1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13.禁止反方向行驶。14.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的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元至五十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开车扣3分的行为有哪些?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且低于20%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驾驶船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禁止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发生故障或者停车后,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示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以上违法行为各有三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二)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车辆的;(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警示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