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交通事故处理是指在道路上因车辆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处理。处理也应遵循相应的程序。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交通事故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2)提出申诉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纳费用后,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诉,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会在15日内回复,通知双方交换证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预定的开庭时间,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将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天公告。(三)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退出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作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所有当事人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法院调解。(四)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或者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将作出判决(裁定)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他们将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提交申诉申请书,并按规定交纳申诉费。法院将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将在15日内进行二审,维持原判。再审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我院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将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如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卷宗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提起上诉的证据交换裁定;并告知法院经审查后直接对上诉作出判决(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不需要开庭,但需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天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提前3天向审判法庭宣布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退出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提供证言,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所有当事人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法院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通过合议庭解决纠纷
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未作出“三费”鉴定的,应当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三费”鉴定,并根据鉴定报告向对方索要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住宿费用证明,包括其亲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住宿费用证明和误工费证明。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提交至《伤残鉴定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未作伤残鉴定的,应当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伤残鉴定的书面申请。根据伤残评定等级,要求对方赔偿伤残生活补助费。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准备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提交医院的证明,残疾器具费用凭医院的证明按照通用器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