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害如何处理: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亡的处理措施: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报警交警;3.在保证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并设置危险标志;4.撤离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后续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2交通事故后如何做伤残鉴定的法律分析:伤残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事项的司法鉴定。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初步评估。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定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时,应当对委托人要求的事项进行审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二)委托人对原委托的鉴定事项提供了新的鉴定材料;(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