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啊,今天咱来说说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生在秦岭一号隧道的那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这事儿可不小,造成了 36 人死亡、1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533 余万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2017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01 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着一辆核载 51 人的大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目的地是河南省洛阳市。这辆车在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2 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4 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3 人。到了晚上 20 时 28 分,车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了高速公路,去客车服务站用餐,还下客 1 人。21 时 01 分,车换了个司机,由王百明驾驶,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这时候车上实载 49 人。结果,到了 23 时 30 分,当车行驶至秦岭 1 号隧道南口 1164 公里 867 米处时,悲剧发生了,车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36 人死亡、13 人受伤。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王百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 1 号隧道洞口端墙。调查组认定,王百明事发前没有落地休息,事发前已连续驾车 2 小时 29 分,而事发前的 38 天时间里,他只休息了一个趟次(2 天),其余时间都在执行成都往返洛阳的长途班线运输任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另外,事故发生前车速约为 80 公里/小时至 86 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大车为 60 公里/小时),超过限定车速 33%至 43%。
这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 28 人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 32 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