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松花江街路口。一位女司机开车是由南向东右转弯,见到一个行人行走缓慢就鸣笛催促,鸣笛之后看见对方是孕妇就干脆停车不走了。万万没想到,这一声鸣笛吓到了孕妇,那孕妇瞬间开启暴走模式,战斗力暴涨,竟用手里的包包把风挡玻璃给砸坏了……展露了她恐怖的战斗力。
女司机哪能吃这套……尤其是车玻璃都快碎了。立马掏出一张100元的大钞,递给孕妇,把她打发走。可不知是这100元侮辱到了孕妇,还是惊吓过度,立马收下100元,但暴走模式根本停不下来。双方僵持,并且各自招来了同个派出所的警察……
孕妇说:“车当时离我特别近,把我吓坏了。”这名孕妇说,并要求女司机道歉。
女司机:“我们的车是由南向东右转弯,鸣笛之后看见对方是孕妇就停车了,结果她就把我们的风挡玻璃给砸坏了。”司机的同伴说,她俩还下车向孕妇表示歉意,说了对不起,但是对方的情绪依然很激动。
警察都无语了:派出所里慢慢谈
当事双方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孕妇的暴走模式才慢慢消退,赔偿了损坏的汽车玻璃钱,双方离开了派出所。沈阳市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鸣笛难取证,但规定了路段区域——禁鸣区
列举禁鸣区严厉的城市
1、南京 禁鸣区鸣笛罚百元扣2分
在禁鸣区内,机动车不得鸣笛;在非禁鸣区和路段使用喇叭时,必须使用低音量喇叭,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3次,不准用喇叭唤人。在设有禁鸣标志的路段违禁鸣笛,将处以100元罚款、扣2分。
2、长沙 绿灯亮时鸣笛催前车罚100元在禁鸣区域乱鸣喇叭,特别是绿灯亮时不能按喇叭催前车,违者将处100元罚款;
使用高音、怪音喇叭,违者将对上述装置予以撤除、收缴,并处200元罚款;
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予以撤除、收缴并处2000元罚款。此外,要求机动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装有完整有效的消声器,符合国家机动车噪声控制标准。
3、北京 紧急情况鸣笛每次不超半秒北京市交管部门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100元罚款。在遇到紧急情况使用喇叭时,应符合以下要求:“连续按鸣不准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它的正确使用体现着一位市民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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