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来承担交通事故必然带来伤害。但是一般人肉眼是看不出受伤的程度的。这时候就需要对一些医疗仪器进行检测。想知道受伤的程度。那么谁来支付测试费用呢?下面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谁承担责任,并索赔(1)、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和确定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终结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或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期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查、鉴定和评估。检查、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查、鉴定、评估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再次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在案。复检、鉴定、评估申请限一次。复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也很重要。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伤情已经造成交通事故伤害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后三十日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