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应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损害的事实。损害作为一种事实状态,是指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益受到某种行为或事件的影响。要构成损害事实,首先损害应该是可补救的。其次,这种伤害应该是一定的。2.违法行为为原因,损害事实为结果。它们之间的前者造成后者,后者是前者造成的客观联系。3.肇事者有过错。主观上,对于自然人来说,过错体现为故意或者过失的精神状态,但无行为能力人因为不具备意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所以不存在过错。从客观上看,过错表现为受行为人主观意志支配的外在行为。【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一)公民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受到轻伤,不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2)对公民身体权利、健康权利的一般伤害,不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的身体权利和健康权利已经受到损害,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确定精神赔偿的数额。(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一般不低于5万元,但不超过8万元。案件中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可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律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况;(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