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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扣3分的有哪些?
罗伟鹰
东南
长安
一汽
好评
4.5
服务客户
2679
从业时长
18.79年
技师罗伟鹰,专业等级专家技师,从业时间18.79年,累计服务用户2679,好评率4.5,我擅长维修东南、长安、一汽
1什么是交通违法扣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车辆的;(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2交通违章处罚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载客量20%或者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重量30%的,处500元罚款。公路客运超过额定载客20%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2000元罚款。2.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驶的,处500元罚款、15日拘留。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处十五日拘留、二百元罚款。3.对拼装、改装或者应当报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没收并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注册地或者其他任意地点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 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的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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