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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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次责任赔偿比例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静止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2.二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是什么情况?交通事故费用预付有几种情况:1。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责任人确定前,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急需救治的,费用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当事人先行垫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先行支付或者暂时不能先行支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2.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发生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被保险人所在行政区域的 此外,殡葬服务单位和具备太平间条件的医疗单位也应接受公安机关决定的交通事故尸体存放。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追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检验鉴定,认为没有必要保存交通事故死亡人员尸体的,应当于《尸体处理通知书》送交死者亲属。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对方当事人先行垫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涉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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