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很多车主考虑自驾,是时候展现下自己的爱车了。但这个时候,就怕突如其来的一个违章!悄悄告诉你这些地方这类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了~
01 这11类违法行为,3个月内没有发生不予处罚
“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广东包括全国各地,已有陆续推出轻微交通违法柔性执行的措施。
早在7月份,广东交警官方通报:从7月1号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违反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
自2021年5月1日起,宁波交警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对8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六个月内“首违警告”的柔性执法措施。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如果违法了仅是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也需要进行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
自2021年8月1日起,宜昌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对机动车一般违法行为,实行“首违警告、轻微免处罚”的柔性执法措施。对车辆“首次”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推送警告短信,不作罚款及记分。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了《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共有7项交通违法予以免罚。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表示,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包头市内,对符合相关条件的10种初犯、偶犯的一般违法行为实行“首违警告”。即只给予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以此突出执法的教育警示作用。
注意!免罚一般也要满足三个条件: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各地方对于“初次违法”的界限不一样,有的是三个月内,有的是六个月内,具体以各地的交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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