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河南话里,驾驶证被注销了,叫“驾驶证丢了”。要是你的驾驶证被注销了,别慌,听我给你说道说道。
注销原因:
1. 死亡的;
2.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 提出注销申请的;
4. 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咋办?:
1. 驾驶员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系统注销:鉴于这类驾驶员的数量较多,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一行为没有社会危险性,目前,公安部及省交警总队还未作出相关答复。建议驾驶员等待一个阶段。
2. 被注销后如果想想考取新证,驾驶员本人到车管所的驾驶员管理处 14 号窗口申请注销,系统会在 24 小时内执行注销程序。此后驾驶员持身份证到 2 号窗口报名考试即可。因申请人曾有过驾驶资格,并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因此不需要再经驾校培训。考试费为 400 元。申请注销后,计算机系统将删除驾驶员的全部档案信息。再次申领将被视为初考。原驾照驾龄不会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