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交通事故最多处理几天,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轻伤事故5日内;一般在事故发生15天内;20天内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认定交通事故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