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法院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2.立案审查。3.告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4.不符合备案条件的。5.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6.驳回诉讼。7.受理后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8.法院受理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会在15日内回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可以立即开始执行。10.安排开庭时间: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案会提前3天公布。1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证言,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全责如何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强险优先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应当降低机动车的赔偿比例。事实上,机动车将面临更大的负债比例。但对于具体比例,法律赋予了地方司法部门及其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支付交通事故赔偿后,按照下列情形分担赔偿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