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即将投产的汽车都是国四标准。200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部门召集有关企业召开会议,讨论汽车排放标准(国、国、国)的实施问题,汽车行业主要企业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基于国内油品质量不能适应实施上述标准的现实,汽车行业提出按合适车型延期实施排放标准。为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听取了汽车行业多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向国家环境保护部反映了推迟实施该标准的建议。
201年以后的车几乎都是国四的,国三的不再让给上户。国四规范于2010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国四同比国三升级排放后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规范比国三下降50%至60%。
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车辆将按照国家第四阶段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推进。根据1,《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17691-2005)规定的其他车型,如CNG、LNG汽车,按时实施国标准。
2、即自2011年1月1日起,不符合国标准的车用燃气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和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
3、车用压缩燃烧式发动机和汽车暂定推迟实施国标准一年。也就是说,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不符合国标准的压缩式新车不能销售登记;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引擎不得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