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什么办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都没有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审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