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家好啊!今天咱来说说云南省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这事儿可不小,10 人死亡、37 人受伤,两辆机动车也不同程度受损。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2017 年 2 月 25 日 20 时 06 分,苟光元驾驶川 L50862 号重型罐式货车从大理州弥渡县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出发,21 时 14 分许装载水泥后驶往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部。22 时 28 分,该车未经超载检查通过南涧县超限检测站。2 月 26 日 1 时 30 分许,该车在祥临二级公路 K122 公里附近出现故障停车。余灿文联系“阿明汽车修理部”派人修车,工人发现是发动机故障,于是将发动机拆下拉回本厂修理。3 月 2 日 12 时许,修理好的发动机被送到故障车辆停车处并开始安装,19 时许安装完毕。期间,余灿文与苟光元发生矛盾,将其解聘,并在“58 同城”发布驾驶人招聘信息。2 月 28 日下午 14 时许,刘建忠通过招聘信息到达故障车停车处,并与余灿文达成口头驾驶协议。3 月 2 日 21 时许,刘建忠驾驶经修理后的川 L50862 号重型罐式货车,与余灿文继续上路行驶前往。
1. 货车严重超载:经调查,货车核定载质量为
13.935 吨,实际装载水泥
47.94 吨,超载
26.105 吨,超载率为 187%。超载导致货车制动性能下降,行驶过程中容易引发制动失效等问题。
2. 驾驶员操作不当:事故发生时,货车行驶速度较快,在连续下坡路段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车速,导致车辆失控。
3. 车辆维修保养不到位: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在未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行驶,修理厂在维修过程中未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4. 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在货车超载治理、驾驶员培训、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3. 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
4.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