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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车辆定损有异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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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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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事故车辆定损有异议,如何处理可以起诉解决。1.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机构鉴定损失价格。评估车辆价格损失时,有关各方均应在场。对于涉及保险的车辆、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旷工处理)。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鉴定结论出来后进行。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3.当事人对已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向交警支队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如何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议、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当事人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上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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