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1。一方有过错,一方负全责;2.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3.双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掉头或者超车的;(二)有可能遇到对面来车的;(三)前方车辆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者工程救险车的;(四)通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不具备超车条件。2追尾事故如何认定责任?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规则如下:1。后车与行驶的前车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负全责;2.晚上前车没有尾灯,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停在路上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如果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前车过长,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因前车倒车或与后车相撞滑动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