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如何扣留车辆,被交警扣留后如何领回?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提取车辆;2.当事人收到催收通知后,即可提车。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领取车辆,经通知3个月后仍未领取的,由扣留车辆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扣留车辆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不领取的,产生的停车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30日通知仍未领取车辆,经3个月通知仍未领取的,依法处理扣留车辆。2交警扣留行驶证合法吗?交警扣留驾驶证是正常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四)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数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重新考试;考试合格者,凭机动车驾驶证交回。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年内无累计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