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工伤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职工受到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如果已经办理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工伤待遇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紧急情况下,可以去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职工治疗非因工负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