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时限:1。申请事故调解的期限:事故双方同意向公安交通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交通部门提出事故损害赔偿的书面申请。自死亡之日起至丧葬之日止,自伤病治疗终结之日起,自伤残之日起,自财产损失之日起,为10日。2.检验鉴定时限:需要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身体、车速等进行检验鉴定。现场检查之日起5日内指定专业鉴定部门进行检查鉴定。检查时间应在20天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以延期10日。超过限额的,应当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部门应当在取得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3日内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知公安交通部门。3.尸体处理时限:检验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事。10日内无人认领的无名尸体,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4.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自勘察、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应当自发现逃逸人或者车辆之日起十日内逃逸。不能扣押的,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5.管辖权争议提交时限:事故管辖权争议应向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共同上级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提交报警证据。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的,事后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0日内提交。法律依据: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审查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重新制作不同编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驾驶报废车,驾驶证被吊销后多久可以重考?法律分析:两年。报废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满两年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数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重新考试;考试合格者,凭机动车驾驶证交回。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一十条执勤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