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一般需要先明确。各方都有责任,不代表事故损失各方都有责任。即,对事故负责并不决定对事故损失的赔偿负责。在我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不同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赔偿。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责任的财产损失2000元赔偿限额内。对于不涉及车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的保险公司直接查勘定损。但交警必须确认双方都有责任,或者双方根据危险发生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协商同意“互撞自赔”的处理方式。“互撞自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强制保险理赔程序,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重要举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事故分为全责和无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2.会给被打死的人多少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未增加1岁,减少1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级困难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未增加1岁,减少1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三人以上算。5、家庭住宿,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应对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三人以上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费;三人以上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随着被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而变化。8.救援费用。根据实际计算。【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