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且超速,致 3 名“00 后”身亡,佛山 12·22 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外公布《佛山三水 G240 线“12·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 年 12 月 22 日 3 时 47 分许,位于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宝盛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12·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小型轿车驾驶员无证、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碰撞货车尾部,导致的小型轿车一方负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经过
211.63mg/100ml)驾驶粤 E3773K 号小型轿车(事发时该车的行驶速度约 102-107km/h)搭载万某强、陈某沿佛山市三水区 G240 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云东海街道 G240 线 2535KM(中油碧辟大丰加油站对出路段)路段中间车行道时,恰遇前方 T 形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绿灯放行后正缓慢起步行驶的同车道同方向一辆小型轿车和右侧车行道的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李欢驾车在路口停止线前急忙向右变道,车辆骑轧车行道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过 T 形路口向前碰撞临时停在道路右侧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内由唐伟能驾驶的粤 AFB552 号重型厢式货车尾部,小型轿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乘车人万某强、陈某 3 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小型轿车驾驶员无证、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碰撞货车尾部,导致的小型轿车一方负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小型轿车驾驶员无证、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碰撞货车尾部,导致的小型轿车一方负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首先,无证驾驶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其次,醉酒驾驶更是不可取的,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最后,超速驾驶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