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吗?因为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2万元,包括11万元的伤残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用、2000元的财产损失,即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等赔偿限额只有11万元。这样,如果受害人身故或者伤残等级比较高,这11万元显然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需要在商业保险中另行赔付。但目前的商业第三者保险并不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这部分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得不到赔偿,就会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得不到赔偿,在商业险中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在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些国家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强制保险,将其他残疾赔偿判给商业第三者保险,从而维护了受害者的利益。但有些法院在强制交强险等中优先赔偿伤残险。有余额的,判给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这部分精神损害赔偿会判给加害人,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况,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基于上述考虑,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投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法第120条、第《民法通则》条、第76条、第《道路交通安全法》条、第22条《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第10条、第《机动车交强险条例》条、第3360条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和行为的具体情况;(三)侵权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伤残赔偿、死亡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精神抚慰金:-2000-3000元;97级残疾人数3000人,每增加一级精神抚慰金增加2000-3000元;六级残疾人精神慰问金15000-20000元;五级二级伤残,以2万为基数。每增加一级,精神抚慰金增加4000-5000元;受害人一级伤残或死亡,精神抚慰金5万元。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33601。多级伤残以最高等级为准;2.未达到伤残的原则上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但确有必要的,不超过2000元;3.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受害人负全部责任的,视情况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