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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习开车撞死人怎么办
孟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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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孟帅帅,专业等级金牌技师,从业时间21.98年,累计服务用户4321,好评率4.7,我擅长维修起亚、现代
1驾校学开车撞死人。根据交通规则常识,交通事故责任由肇事者承担是肯定的。一般来说,肇事者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但这不适用于驾校学车的学生。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针对驾校学员在路上学车的情况,要求有教练指导学员随车学习。遇到危险情况时,教练需要随机处理情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相应的事故责任由教练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说,如果在驾校学习驾驶的学员造成交通事故甚至死亡,那么教练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我国多部法律规定,指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死亡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承担与事故有关的民事责任,在驾校学习的教练就是这样的工作人员身份,驾校就是这个组织或者法人的身份。因此,驾校驾驶学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应当由教练承担。但根据我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方式和结果也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首先,判断一起交通事故,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况。作为交通事故的一方,需要使用机动车,而对方可以有多种情况,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但对方的行为应该与交通密切相关,比如对方是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客,或者是道路上的行人。也可能不是为了流量。既然是交通事故,那么发生的地点就应该在我国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具体来说就是道路、城市道路或者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比如广场、停车场、驾校等。如果车辆事故不是发生在这样的地方,就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还需要满足交通事故的条件,即事故发生时,机动车中必须有一辆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如果事故发生时没有该机动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况且事故是当事人主观过错造成的,或者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在行驶过程中或者行人有过错。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后果是交通事故,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驾校学员发生事故时,也需要判断是否存在这些行为,从而判断具体的事故责任。2驾校学员无驾照转学三年。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杨子健)南宁教师廖2005年报了一家驾校,后又转了另外两家驾校。几年过去了,他的驾照还没有拿到。9月21日上午,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申请材料已经过期,需要重新办理审核手续。廖老师是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人。2005年,我去邕宁区桂东驾校报名卡车驾驶。后来桂东驾校停止招生,他的档案转到了南宁星车族驾校。由于星车族驾校不具备培训货车司机的资质,所以委托南宁一龙驾校协助培训。后来廖老师参加了笔试和驾考,但一直没拿到驾照。今年9月18日,他给兴车族驾校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考试材料已经过期作废,不能再拿驾照了。9月21日上午,他到南宁车管所了解情况。正在现场工作的车管所副所长孙志宇接待了他。孙志宇通过电脑查询了廖老师的信息。代表
当时廖老师考完试,按规定要在档案上签字才能领证。但廖老师说离南宁很远,不容易来,所以一直没来,驾照也一直没下来。现在考试资料已经过期作废。9月23日,她会带廖老师去车管所了解情况,再做方案。针对驾校学员转学的问题,孙志宇表示,车管所最初规定驾校学员不得转学,是因为学生转学引发了很多问题。后来发现这个规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车管所又做了新的规定。所有转校生必须在车管所登记备案。如果发现驾校违规,车管所会进行查处。同时,孙志宇提醒,如果发现驾校打着车管所的旗号做出“保证学员过关”的承诺,学员在掌握相关事实证据后,可以直接向车管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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