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留和暂扣驾驶证有什么区别?1.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这一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目的是查明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事实,从而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2.比如,交警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已经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等几种情况下,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给当事人,依法扣留。扣留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期限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之日;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暂停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法。相当于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对当事人应当予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4.机动车驾驶人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缴回原发证地车管所,暂扣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交回机动车驾驶证。2驾照降级后什么时候可以增加驾照?1.根据要增加的型号,要求是不同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追加驾驶;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已经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取得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驾驶资格三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4.申请增加拖拉机准驾车型的,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5.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拖拉机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