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什么标准评定交通事故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按以下标准进行:1。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终结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2交通事故伤残按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一方负全部责任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没有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并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