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微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过程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事故现场并进行理赔(详见本报12月15日A6版)。昨日,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福州市公安局获悉,目前,《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号文件已下发至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各保险公司。文件明确说明了此类事故的赔偿流程,《福州市机动车自行撤离现场交通事故确认单》的获取和携带。有关交通事故受损地点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我们的网站www.hdzxw.com进行查询。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场没有向警方报案,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我该怎么办?交巡警部门表示,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请求辖区交巡警大队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相关《事故认定书》。任何其他部门出具的证书不得作为定损索赔的依据(防止骗保)。对于市民反映的《事故确认单》的使用和获取,交巡警部门表示,《确认单》是保险公司免费发放给投保人的;也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发放给车主或驾驶人;或者由车辆单元本身打印并分发给本系统和本单元的驾驶员;司机也可以通过保险行业协会或http://www.fzjj.net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网站下载。据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六种赔偿处理程序进行处理: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2.各方出示并相互核对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辨认或涉嫌假证,立即报案。3.如果确认文件没有疑问,双方应立即向“110”和“122”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人会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4.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及时派员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签署物质损失评估意见,保险公司理赔。6.当事人出示本《确认单》提供的文件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