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罪二审辩护:我国《交通法》规定,严重与否不能构成死刑这样的重刑,只有根据造成事故的目的,认定当事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才能判处死刑。那么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呢?交通肇事罪二审答辩词怎么写?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并为大家提供一份交通肇事罪二审辩护词样本,供大家参考。1.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予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布、11月21日生效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机动车无号牌或者报废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是违反规章制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作为犯罪处罚,不予立案。尊敬的审判长、法官,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Xi xx的委托,指定我为其交通肇事案的二审辩护人。自接受委托以来,我已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并于今日依法出庭参加庭审调查。可以说我对这个案例的了解是全面的。现就被告人的量刑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1.被告人Xi xx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被害人对事故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二。被告人Xi xx在案发后主动报警,积极抢救被害人,并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主动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他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三。被告人Xi xx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无认罪表现,自愿认罪、悔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人民法院将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i xx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四。被告人Xi xx系初犯、偶犯,无犯罪记录。本案中,被告人Xi xx已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服法,法律意识增强。因此,特请求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Xi xx的犯罪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在
致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XXX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