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车辆被交通事故保全该收停车费吗
冒志伟
别克
雪佛兰
凯迪拉克
好评
4.2
服务客户
5915
从业时长
12.47年
技师冒志伟,专业等级专家技师,从业时间12.47年,累计服务用户5915,好评率4.2,我擅长维修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
1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救,是否应该收取停车费?法律解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车主无需支付停车费。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行政机关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而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车主不用交停车费。扩展资料: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物品需要检验、检查、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检验、检查、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限。应当明确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限,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二十六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行政机关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而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明事实,并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销毁的,应当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行政机关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而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物品需要检验、检查、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检验、检查、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限。应当明确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限,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二十六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销毁的,应当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2.第二次酒驾加无证驾驶。如何处罚的法律分析: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的将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有期徒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33-1条驾驶机动车者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控制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员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打架斗殴、殴打他人,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继续阅读
小程序阅读全文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