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10:30,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温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2014年3月份实施的“新消法”,判决4S店赔偿黄女士购车款314.4万元!温州路虎车主获赔314万!史上一赔三金额最高案例诞生。到底事情经过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
1、新买的车,怎么是修过的?
2015年4月1日,黄女士花了104.8万元从温州路虎4S店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运动版。6月4日,黄女士预约做首保,保养之前整理车内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一份施工单,显示该车更换过变速箱模块,排挡杆以及排挡杆周边线束,而4S店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
2、店方高调回应“正常范围”
温州路虎4S店的销售经理竟然还在浙江地方的广播节目中直接大方承认了这一事实,他认为这是正常的新车PDI检测,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整,既不不涉及安全隐患,又不影响汽车保值,根本没有必要告知消费者,只愿意赠送客户几次保养平息此事。
3、工单是“遗留”还是“告知”
协商未果,黄女士委托律师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按“新消法”规定,退还104.8万元购车款,另外要求购车款的3倍赔偿。当庭4S店说法让车主彻底愤怒,这份工单是“遗漏”还是“告知”?2015年7月27日,这场索赔300多万的涉嫌消费欺诈案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S店的当庭说法是,黄女士在车上发现的这份工单,是4S店将车辆曾经维修过的情况对车主的“告知”,所以,4S店并未刻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而黄女士表示4S店从未说起车修过一事,明明是他们不小心“遗漏”在车内的,4S店完全是在狡辩!
4、4S店被判赔偿
一审判决 车主获赔3倍购车款314.4万元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售车时存在欺诈行为,黄女士主张依法赔偿购车款3倍损失即314.4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如此看来,即便4S店卖得路虎车再能“唬”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在此也要提醒广大购车朋友们注意以下几点:1、购车前要查验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与出厂证书是否一致;
2、检查新车手续资料有无遗漏;
3、可以到4S店售后部查看有无维修记录(PDI出厂检查除外);
4、外观油漆颜色有无差异;
5、车辆附件(备用钥匙、原车脚垫、使用手册、点烟器等)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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