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交强险赔偿流程怎么走
![](http://img.qcds.com/63/ce/63cea55d411752afac37a5ad768b0dc6.jpg!200x200)
孟帅帅
起亚
现代
好评
4.0
服务客户
4321
从业时长
21.98年
技师孟帅帅,专业等级金牌技师,从业时间21.98年,累计服务用户4321,好评率4.0,我擅长维修起亚、现代
1如何获得强制保险的赔偿流程?想知道强制保险的赔偿流程怎么走?关于如何走完强制保险赔偿流程,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知识点。下面,边肖为您详细介绍如何通过强制保险赔偿程序。具体有哪些条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边肖是怎么说的。第一步是接收报告和索赔受理。1.接到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具体赔偿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如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强制保险的分赔限额,或事故当事人未投保强制保险,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理赔须知的形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理赔通知书一定要通俗易懂,根据实际案例核对以下与赔偿相关的证明材料:(1)理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赔偿人身份证明。(2)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3)损失证明:车辆损坏清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报销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赡养人证明、户籍证明。步骤2调查和损害确定1。事故各方机动车辆的保险人接到客户报案后,应当进行查勘,核实受害人的损失。如果无责任方的车辆涉及伤亡赔偿,无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也要查勘定损。二、如果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应提醒事故各方依法划分责任。第三,事故涉及多家保险公司,但存在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未查勘定损的情况。保险人未查勘定损的,可以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的保险人可以与被委托的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事故各方签署的损失确认。第三步前进和恢复1。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二)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先行赔付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二、垫付标准(一)根据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抢救标准,支付交通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的抢救费用或无责任医疗费用。(二)多人在不同医院抢救治疗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者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照人数平均分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调整。三。预付款支付人
第四步,补偿治疗。1.补偿原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二。赔偿期限。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核实,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三。抢救费用的支付保险人因抢救受害人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按本实务第三节第二、三条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的抢救费用的,保险人不予赔付。第五步,支付赔偿金。1.赔付信息应按规定及时上传至机动车事故责任保险信息平台。未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息平台的,保险人在支付赔款后,应当在原保险单上加盖“年月日事故,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是否)致人死亡”的条形印章。二。文件分割如果强制保险和商业三重保险由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且损失金额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强制保险承保公司应保留已获赔偿的发票或费用凭证原件,并在需要商业保险赔付的项目发票原件或发票复印件上加盖保险人赔款专用章,交给被保险人进行商业保险理赔。第六步,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1.发生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险人可以受理受害人的理赔: (一)被保险人出具书面授权书;(二)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执行书;(3)被保险人死亡、失踪、逃逸、丧失索赔能力或书面放弃索赔权利;(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受害人要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1)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原件;(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相关损失和费用收据清单;(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由被保险人书面授权的,还应当提供被保险人的书面授权。关闭和归档索赔文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支付赔款后,赔款案件的所有文件将按赔款编号归档。必要的文件包括:(1)保险单复印件;(2)被保险人的报案记录和书面索赔;(3)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物品照片、损失确认、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及费用清单、赔款计算(以上原始票据由查勘定损公司保存)。(4)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直接赔付给受害人);(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法定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文书等证明,以及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协议;(6)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其他有关证明、协议和书面记录;(七)赔款收据和领取赔款的委托书。二、结案机制一
(二)基本原则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损失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适用的医疗费用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并结案。事故处理完毕,确定损失金额后,剩余部分在商业保险项下赔偿。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理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赔偿人身份证明;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报销证明;死亡证明、赡养证明等。(三)基本流程1。被保险人提出索赔。2.被保险人应提供必要的文件。3.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及相关文件后,会进行审核。对于从现有材料中可以确定赔偿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者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应当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在5日内先行支付赔偿金。如果不再涉及缴纳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将被关闭。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