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不写责任比例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没有写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认定事故各方承担事故的主要和次要责任,或负全部责任,或不负责任,不会写下各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的期限为三天。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第七十三条除当事人逾期提出复议申请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议申请的日期为受理日期。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在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办理案件审查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