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家好啊!今天来给大家讲讲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但未超过三年的情况下,如何恢复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 162 号令),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二年的,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1. 申请人身
2.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4. 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 因驾驶人在国(境)外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需出示护照和机动车驾驶证。
1. 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总
2. 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3. 申请人恢复驾驶许可后,还可以登录“交管 12123”APP 个人账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已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的,需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在二分所办理的,考试地点为闵行区庙泾路 100 号;三分所考试地点为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4777 号(近下盐路)北大厅 3 楼;四分所考试地点为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969 号 1 号楼 1 楼。
1. 办理时恢复驾驶资格时,应确认不具有记满 12 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
2. 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两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3. 在申请时或者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考试合格后核发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核发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