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交警的责任有异议怎么办?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我可以提出复议。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起复议。1.受害人有充分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的,有权请求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作出变更或注销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3.代理人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交通大队依职权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2.交通事故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如何起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
复议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第七十三条除当事人逾期提出复议申请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议申请的日期为受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