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驾驶属于行政处罚吗?属于行政处罚,无证驾驶按道交法处罚。罚款200-2000元,并可并处拘留。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2无证驾驶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的赔偿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抢救费用,可以向伤者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事故期间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的;(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认定,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免除了“财产损失”的责任,不免除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因此,无证驾驶道路交强险在人身损害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