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很多人选择逃逸是因为害怕发生交通事故后承担责任。发生事故后逃跑是非常愚蠢的行为,会加重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有一定标准的。下面就让边肖给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吧。让我们来看看。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事故当事人自认为无责任离开现场、报案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等八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8.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支付的补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以上八种行为都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理方法交通肇事逃逸的肇事者应该尽快抓捕归案。因为交通肇事人是交通事故的最终赔偿责任人,即使他/她已经投保了强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也只会在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仍由肇事人承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抓捕在逃人员:(1)启动侦查预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状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方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侦查预案,安排拦截和侦查。(2)发布调查公报或社会公告。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布协查通告、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请求查处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解决线索。发布调查报告或者向社会发布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情况、特征、逃逸方向等。(3)部门间的密切合作。接到协查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安排拦截或者协查。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扣留,依法传唤与协查报告一致的肇事逃逸人或者嫌疑人,并及时通报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出交通警察处理交接。三。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六人以上死亡,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60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然而,刑法理论中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存在多种不同观点。该书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以过失为限,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为了保持犯罪构成的纯粹性,加重的心理态度也应当是过失。因此《解释》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藏匿、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