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扣分那些事儿
关键词:交通违法、扣分细则、违章记分、记分管理办法
小标题:扣分标准关键词: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4.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小标题:处罚减轻关键词:
1. 由原来的扣分值 12,6,3,2,1 分,调整后为 12,9,6,3,1 分,在原本的基础上取消了 2 分,增加了 9 分这个扣分项。
2. 以前超速 10%以内不扣分,改为超速 20%以内不扣分,以前 132km/h 是能开到不扣分不罚款的最高时速,而 4 月 1 日后,我们上高速可以开到 144km/h。
3. 以前遮挡号牌或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都是一次性扣 12 分,现在修改为 9 分,毕竟有时候也是不是故意遮挡的,这点更加人性化。
4. 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也删除了。
5. 准驾不符由原来的扣 12 分调为 9 分,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以及不按规定避让校车,都由原来的扣 12 分调整为扣 9 分。
小标题:处罚加重关键词:
1. 堵车加塞,开车接听或者拨打电话,在堵车的情况下随意穿插行车或者借道超车,由原来的扣 2 分调为 3 分。
2. 高速路段违法停车,由原来的扣 6 分调为 9 分。
3. 高速上替代驾驶人员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一次性记 12 分。
4. 在高速上龟速行驶,记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