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车船税需要哪些文件?1.纳税申报单要附加的信息?(一)2012年1月1日后已登记车船底册的纳税人,应提供:1。车辆行驶证和船舶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2.要求单位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表。(2)2012年1月1日以后未登记车船底簿信息的纳税人,应提供:1。车船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下同);货车等按自重征税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的,应当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证明等相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车船的技术指标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有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2.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新购车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记载车船购置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购船发票等。4.要求单位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表。二。车船税申报地点(一)车辆单位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二)私人车辆实行与私人车辆同城管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多种方式申报缴纳车船税: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地税局及所属分局、税务所。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邮政局的车船税征收站,开办车船税征收业务的镇的“税收委托征收工作站”(或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的车船税征收站。3.“易”电子自助终端。4.新购车辆或申报变更车辆应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地方税务局及其下属分局、税务所,或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船税征收站、广州市邮政局车船税征收站办理。需要了解问题中提到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您所在区主管的地税局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