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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被撞起火,咋回事儿
事儿闹大了!广州一宝马车和出租车“怼”上了,结果宝马车起火了,司机也没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事故经过
根据现场目击者称,事发时间段是早高峰期,但车流相对均衡。目击者称,他发现出租车和宝马车“你追我赶”,似乎车辆是在开斗气车,并且持续了几乎一公里。而事发路段的限速为 50km/h,目击者预判两车速度均在 100km/h 左右。不过事发时其距离碰撞现场有 50 米左右的距离,所以观察是存在主观性的,其所描述的出租车没有明显采取紧急制动方式也不具备参考价值。因为从记录仪拍摄下的画面来看,如果车速真的在 100km/h 左右,出租车则无法在短距离内刹停。
出租车所属公司回应
对于该出租车所属公司也进行了回应,称当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尽力在刹车,不过承认确实存在超速驾驶行为。在车流量较大且路况复杂的路段,出租车司机采取让速不让道的做法并没有错。同时针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也显示不存在开“斗气车”,两车是在 8 点 31 分许从不同道路依次转入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没有“斗气”的空间和时间,只是两方都涉及超速驾驶。
事故责任认定
其中宝马汽车在发生碰撞之前曾连续多次变道,变道的速度也很快,重点是发生碰撞的瞬间不仅是危险的变道,同时还有明显的从右侧超车的意图。即便只是准备变道,该车司机也没有预判好与右后方车辆的安全车距。所以导致碰撞的根本原因还是宝马汽车司机超速驾驶或危险驾驶,但是出租车在确定存在超速行为之后也不可能完全无责。换一个角度分析,如果出租车没有超速驾驶的话,宝马车司机即便从右侧超车也不会被碰撞,或者说变道时预判的车距和车速本应该匹配却因为出租车的超速而变成不匹配,所以被撞击也确实存在出租车超速驾驶的因素,出租车必然会占一部分的责任。至此可以确定两方都有过错,定责则需要依据现场细节来进行分析。两方都存在超速驾驶行为,导致碰撞的根本原因是宝马车司机变道,所以宝马车司机应当是主要责任方;出租车司机不论其是否保证了安全车距,超速行为也间接的造成了碰撞,理论上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两方的责任比例应当是 70%对 30%。
出租车司机的后果
出租车司机要承担怎样的后果呢?在限速 50km/h 的路段把车开到 100km/h 左右,这已经超速 100%,普通汽车超速到这个标准会进行驾驶证的吊销并处罚款;但是出租车属于营运车,严重超速的营运车就有可能属于危险驾驶罪了。不过这并不是最严重的后果,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