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意外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1。理赔需要的材料: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2.交通事故证明;3.固定损失清单和维修发票;4.如有伤亡,病历,医药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应提供;2.证明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及其他主张的证据材料如下: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事故书。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或伤残再评定。3.如属人身伤害,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工伤职工工资、护理人员工资、残疾人用具价格、提供者基本信息、交通住宿费发票等。4.如有财务损失,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和维修发票。5.在诉讼请求中提供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通事故没有赔偿怎么办?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03010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